彭文正2019年向台北地院提出「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北院審理認為,彭文正僅就蔡英文是否取得博士學位進行事實確認,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不符民事訴訟法要件,2020年1月駁回。
北院更一審 判彭文正敗訴
彭文正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北院訴訟程序有瑕疵,廢棄發回更審,北院更一審重新分案審理,仍由原本的張詠惠法官審理。北院更一審認定,蔡英文確實撰寫博士論文,經該校審核通過,具有倫敦大學政經學院博士學位,判彭文正敗訴。
彭文正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彭文正指控論文不存在,是事實認定,並非法律關係,並不能免除彭面臨刑事訴追處罰的可能性,無從確認對彭的利益,判決敗訴。案件再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控告偽造文書也吞敗
刑事部分,彭文正指控蔡英文未取得博士學位,卻將研究計畫、綱要等裝訂送件國家圖書館,自訴涉偽造文書罪嫌。案經一、二審審理,法院均判決不受理;彭文正再上訴,仍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不受理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