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11日晚間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自3月28日案發至今,自己多次因配合警方與檢方調查而請假往返警局及法院,不但影響工作收入,更因此長期失眠、掛身心科就診,甚至四處求神問卜,希望擺脫遭人侵入私人空間的恐懼感。
她透露,第一次接獲法院通知開偵查庭時,原本希望能當面向嫌犯詢問犯案動機,但對方卻遲遲未現身,直到最後才出庭。約1個月後第二次接受檢察官訊問時,才得知對方當時缺席原因,竟是從4月底至5月底赴歐洲旅遊近一個月。
被害人直言,自己仍深陷焦慮與恐懼,不斷奔波警局及法院處理案件,對方卻能出國旅遊,「老神在在還可以出國玩」,讓她心裡相當不是滋味,也更加難以感受到其所謂的悔意。
此外,她也質疑嫌犯自白書內容的真實性。林男在自白書中提到,因做出侵害隱私的行為感到後悔,因此主動向社宅提出退租申請。不過被害人事後向社宅管理單位查證,發現林男自白中坦承進入其房間的日期為3月26日,但退租申請紀錄卻顯示是在3月24日提出,時間竟早於其自承犯案日期2天。
被害人認為,若退租申請早已提出,則自白書中將退租原因歸因於犯案後悔的說法恐有疑問,也讓她難以相信對方文字背後的真誠程度。她坦言自己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但案件發展至今,仍有許多無法理解與釋懷之處。
對此,住宅處表示,涉案男子確實於案發前已提出退租申請,但案發後仍依規定列入社會住宅申請限制名單,自退租日起3年內不得再申請台中市社會住宅。全案目前仍由檢警持續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