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外界關切新竹縣議員席次數計算,中選會今表示,今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選舉區應選名額之計算,《選罷法》第38條第2項已有明文規範,一切遵循《選罷法》規定辦理。
中選會說明,據《選罷法》第38條第2項規定,係以選舉投票之月前第6個月月底的戶籍統計人口數為準。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選舉區應選名額之計算,應以5月底的戶籍統計人口數為準,各選舉區應選名額,中選會將於8月20日發布之選舉公告中載明。
對於近期有鄉鎮推動發放5000元福利金吸引民眾遷戶籍,外界擔憂是否涉及不實遷徙或有幽靈人口情形,中選會說明,相關遷徙情形是否觸法,因事涉刑事犯罪,最終應交由司法機關依具體事實依法認定,人口數統計及遷徙查察則係戶政機關權責。
至於外界訴求將5月下旬遷徙至關西鎮之民眾,不列入選舉區人口計算一節,中選會強調,目前選罷法尚無針對特定期日間遷徙人口,不列入各選舉區人口計算之法規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