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翻窗進妹房間!狼兄脫褲喊「給妳3百」想硬來 超慘下場曝光
台南一名男子竟翻窗進入妹妹房間意圖不軌。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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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翻窗進妹房間!狼兄脫褲喊「給妳3百」想硬來 超慘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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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09:44:00

編輯:

魏君程

尊重身體自主權!台南一名男子半夜從窗戶翻進妹妹上鎖的房間,還試圖性侵妹妹,還說「給我X一下,我給你300塊」,當下因妹妹強烈反抗才停手,事後妹妹報警。最終法院判處男子犯強制性交未遂罪,1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台南一名男子阿超(化名)跟親妹妹小容(化名)住在一起,某天阿超竟翻窗闖入小容已經上鎖的房間,隨後脫下褲子意圖不軌,還用台語說「給我X一下,我給你300塊」,但因為小容極力反抗,拉扯阿超頭髮,阿超才未能得逞離開房間,事後小容報警處理。
阿超的律師指表示,阿超媽媽健康強況不佳,有洗腎需求,阿超不忍心媽媽受苦,願意捐腎給媽媽,由此可知阿超尚有孝心,再加上阿超領有輕度智能障礙證明,智識較一般人低下,而且事發當天因為飲酒,導致控制力降低,才會一時衝動觸法,且過程沒有對小容施加暴力、傷害,在小容反抗後就停手,在事後也傳訊息給小容道歉,請求減刑。
對此,法官指出,阿超身為小容的兄長,不尊重胞妹,為了一逞私慾罔顧人倫,竟在小容就寢時試圖對其侵犯,造成小容精神上莫大痛苦,實屬不該,因此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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