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姓法官助理近期發生多起違法不當行為,經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審議,認定已明顯不適任。
根據法院公布的違失事實,陳員於今年5月26日未經許可,擅自進入法警長辦公區域翻動桌上文件;5月21日上午,另以錄音設備於特定庭長辦公室門外,竊錄及竊聽兩名庭長非公開的公務談話。
此外,陳員於5月30日在社群媒體Threads上發表文章,內容影射並點名「身為一個僅次於院長的庭長」、「有閱讀障礙的行政庭長」,甚至寫下「不要不知好歹,我會直接動動手指頭,讓您去死的」等語,涉犯恐嚇與侮辱長官罪嫌。在院外部分,陳員搭乘公車與駕駛發生爭執時表明公務身分,過程遭乘客錄影上傳,隨後又在網路以「瘋子」等語貼文侮辱民眾,嚴重損害機關聲譽。
對此,士院強調,陳員涉犯恐嚇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部分,院方均已檢附相關事證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針對陳員曾於5月間提出職場霸凌申訴,士院澄清,陳員首案已於5月27日自行撤回,依法不得再申訴;至於6月5日另提的霸凌申訴,防護委員會已於15日決議組成調查小組處理中。本次考績會是以陳員違法行為予以解聘,與其申訴霸凌毫無關聯。
另就媒體報導曾指「法官助理工作增加卻得不到等值補休或加班費」一事,士院強調,因應審判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內容皆符合法規與契約,且均准予額外申請加班費或補休,絕無無端增加特定同仁負擔。士院強調,為端正公務紀律、維護司法公信力,對違法行為絕不護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