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鎧紋說明,顯著有感地震標準是芮氏規模4.0以上,而且還要符合以下三個狀況:
- 台灣任何一個測站震度超過4級或兩個站震度超過3級。
- 縣市政府任何一個測站達3級以上或兩站震度超過2級以上。
- 直轄市區測站震度達2級。
郭鎧紋指出,根據地震測報中心資料,從2011到2023年間,台灣共發生1639次顯著有感地震,平均間距2.9天,相當每3天就發生一次顯著有感地震。
郭鎧紋強調,今年5月1到今天6月20日,已經31天全台灣都沒有顯著地震了,創下2024年以來最長紀錄。他也提到,2017年是地震的超級平靜年,全年總共只累積了60次顯著有感地震,也就是說平均約6天才發生1次顯著有感地震。
郭鎧紋說,2026年若依照現在的狀況發展下去的話,可能累積個數少於100個,和2017、2019、2020、2023差不多。但他特別提到,2022年的346天無顯著紀錄之後才短短半個月的平靜期,台東縣就接連發生規模6.6、6.8地震!所以呼籲民眾不要大意,對於地震仍要嚴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