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上週在立法院表示,政府已說明好幾次,禁止中央與地方公務人員以任何形式參加海峽論壇,包含視訊。有關饒慶鈴事件,這次會以《兩岸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請主管機關內政部進行了解與查處。
內政部今天下午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董建宏表示,有關饒慶鈴參加海峽論壇的調查,內政部18日依據陸委會函示,請饒慶鈴提供相關資料跟說明,目前尚待饒慶鈴的回覆,後續將待回覆後與陸委會會商討論。
媒體追問,調查結果出爐的話,饒慶鈴可能會面臨什麼樣懲處?董建宏說,還是要看她的事實是什麼,內政部才能夠做其它決定,現階段在饒慶鈴沒有回覆之前無法確認,因為還要再跟陸委會進行會商。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0之2條規範,違反第33條之1第1項或第33條之2第1項規定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