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文/台北醫學大學公衛學院教授
近日台中蝴蝶谷發生不幸落石死傷意外,部分輿論馬上膝反射「政府為什麼不禁山?」。這種「遇山難即禁山」、「遇溺水即禁海」的台灣特有思維很值得探索。,這種反應:「這個地方應該封閉」、「應該禁止進入」、「政府為什麼不管?」。彷彿只要有人受傷或死亡,最好的解決方案就是禁止人民從事該項活動。從最近法國遭遇破紀錄熱浪,大量民眾湧向海邊、河流與湖泊消暑,自6月18日以來已有超過40人溺水死亡,其中多數是年輕人。法國總理甚至形容這是一場「悲劇性的災難」。但你絕不會看到法國政府與民眾為避免溺水,要求政府封閉海灘、禁止湖泊游泳、禁止人民接近水域。完全不可能發生這種事。先進國家的社會氛圍,絕不會是這種「先禁國家」!
因如果按這種「出事即禁」邏輯,台灣許多事情造成嚴重死傷千百倍的事,恐怕都該先禁止。
例如,台灣每年交通事故死亡超過三千人,受傷送醫超過四十萬人。既然車禍風險如此高,難道要封馬路?禁止開車與騎機車?
衛福部的報告明白指出,吸菸每年造成約兩萬台灣人死亡(早夭),檳榔一年導致3千名口腔癌病人死亡,更是台灣獨有的公共衛生災難。既然如此,為什麼數十年未禁止菸草與檳榔銷售販賣?
可預防的肥胖、糖尿病、高血壓、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與癌症每年讓約5萬人台灣人早夭(65歲前死亡)奪走遠比山難與溺水更多的生命。若政府真以「避免死亡」為最高原則,是否也該禁止鹽酥雞、珍珠奶茶、含糖飲料,各種高熱量、低營養價值的垃圾食品?
當然不會。
因為現代民主社會早已明白:「風險不可能歸零,自由必然伴隨風險」。
政府的責任是提供科學資訊、建立安全規範、降低不必要的風險,而不是把人民當成沒有判斷能力的孩子,凡事以禁止取代管理。
然而,在山林與水域政策上,台灣卻仍停留在國民黨戒嚴時代的治理思維。
一場山難發生,封山。
一起溺水事件發生,禁止戲水。
有人在海邊出事,封閉海岸。
彷彿只要把人趕走,問題就解決了。
事實上,這種做法不但無法消除風險,反而讓台灣社會逐漸失去風險判斷與民眾自我負責的能力。
在許多歐美國家,人們從小被教育如何與風險共處。登山可能跌落、滑雪可能骨折甚至死亡、衝浪可能溺水、騎自行車可能發生事故,但這些可能風險絕未成為禁止活動的理由。
因為人類追求的不只是活著,而是活得有意義。
沒有人會說:「為了避免溺水,所以不要游泳。」
也沒有人會說:「為了避免跌倒與落石意外,所以不要爬山。」
如果將風險降到最低作為社會唯一目標,那麼最安全的人生或許是每天待在家裡不出門。然而,這樣的人生真的是人們想要的嗎?
許多思維似乎忘記了一件事:健康不只是沒有死亡,生活也不只是維持呼吸。
世界衛生組織對健康的定義,包含身體、心理與社會福祉。現代公共衛生追求的是健康餘命、生活品質與幸福感,而非單純的延長低品質甚至痛苦的生命長度。
對許多人而言,划著獨木舟穿越湖面、站上山頂俯瞰群峰、在海浪中衝浪、騎著單車探索陌生風景,這些都是人生重要的價值來源。前陣子美國極限攀岩家Alex ,不是就用徒手攀爬台北101大樓給全台灣人上了一堂有準備的偉大冒險,換得全新生命體驗的感人生命之課?
山水戶外活動帶來的快樂、成就感、友誼與自由感,很難用統計數字衡量,卻真實地構成了人們生命的意義。
諷刺的是,台灣社會對工作勞動風險往往異常寬容。
過勞、職業傷害、長工時、輪班工作造成的健康甚至生命損失,鮮少有人主張要處理;但當人民從事山水休閒活動出事時,卻立即有人要求政府出面限制禁止。
似乎在某些人的價值觀裡,為了生存而做牛、做馬工作是理所當然;為了快樂、健康與夢想而冒一點自然風險,反而成了不被允許的事。
這種思維背後隱含著一種極為扭曲的生命價值排序:生產比生活重要,工作比快樂重要,服從比自由重要。
然而,一個成熟而自信的社會,不應靠禁止參與減少風險(也毫無效果),更應追求提升生活品質。台灣人必須學著欣賞「有些人寧願積極在自己熱愛的山海之間、在追尋自由、夢想與冒險的路上走完人生,也不願如成為被推著坐在輪椅多年、輾轉在醫院、病房、藥物、針管與插管之間,被疾病與衰弱折磨多年後乏味、單調死於病床。「生命的價值不只在於活得多久,更在於是否曾真正活過」。
所以真正進步成熟的國家,不是替民眾決定,把所有風險都禁止掉(世上也沒有零風險這回事!),而是讓人民在充分知情下,有權選擇自己想過的人生。
山林、水域與戶外冒險活動從來不是問題,在先進國家都是政府鼓勵都還來不及的事。真正的問題是台灣仍有不少人與政府相信:只要發生意外,就應該禁止一切。
當一個社會把成人當成永遠需要保護與管制的小孩子,最終失去的往往不是風險,而是自由。
而沒有自由自主的人生,即使安全,也未必值得羨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