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仁「關12天獲釋」!欠台糖1.7億遭管收 法院曝放人原因
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因積欠台糖約1.7億元債務,管收12天後獲釋。資料照片/鏡週刊

吳乃仁「關12天獲釋」!欠台糖1.7億遭管收 法院曝放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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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3:09:00最後更新 2026/07/01 13:14:45

記者:

林建鋒

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售地相關民事求償案件,累計仍積欠約1.7億元未清償,台中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看守所。然而案件在抗告審理期間出現重大轉折,因債權人台糖公司後續撤回聲請,法院裁定准予釋放,吳乃仁在管收12天後即獲釋。地院指出,後續將視債權人是否另行聲請再行處理,全案仍可依法持續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這起民事求償案件,源於台糖公司針對土地交易相關爭議提起訴訟,經法院判決後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台中地方法院表示,截至2025年4月底,雖已追回部分款項,但仍有約1.7億元未獲清償,台糖因此持續聲請強制執行並追查債務人財產狀況。

法院裁定管收 認定未履行申報義務

地院於6月11日裁定准予管收,理由包括債務人長期未依命令據實申報財產、未提供擔保或提出具體清償方案,且執行過程中難以查得足以清償之財產。法院審酌相關資料後認定,其並非完全無履行能力,卻未履行義務,因此依法裁定管收並解送看守所。

程序突轉折 台糖撤回聲請釋放

案件進入抗告審理期間,債權人台糖公司後續向法院撤回管收聲請,使案件出現重大變化。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台中地方法院審酌後,依法開立釋票,並由台中看守所依程序於6月22日辦理釋放作業,讓原本已遭管收的當事人於12天後獲釋。
地院強調,本案後續執行狀況仍將視債權人是否另行提出聲請或主張,再由法院依法續行審酌處理。依強制執行法規定,管收屬於督促履行債務的民事強制措施,並非刑事處罰,案件仍可依法進行抗告及後續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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