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先前受訪時說,中選會今天召開委員會進行審查首波罷免成案結果,依法投票時間會落在7月10日到8月19日間,這中間的6個星期六都有可能是投票時間。
中選會今天表示,考量國家社會應盡早及時安定,依法律明定,公職罷免案應於正式宣告成案後20日至60日內舉行投票,考量各種因素,中選會決議,訂7月26日為今年首波公職罷免案之投票日。
中選會說明,8月3日之所以無法訂為投票日,是因當日雖無國考,但8月23日卻已舉辦全國性公投,全國各地多數戶政事務所依法須於8月1日至3日進行公投投票權人名冊編造事宜,並於當日再做最後確認,處理完畢。
中選會續指,徵詢各地意見後,確實有地方戶政人員屬於當地選務主力之事,例如有些地方投開票所核對投票權人名冊之發票管理員或是主任管理員等,是由不少戶政人員擔綱。因此,如將投票日定於8月3日或8月2日,都會造成選務無法有效運轉,所以8月3日或8月2日並不適合辦理投票。
中選會也說,法律明定公職罷免案應於正式宣告成案後20日起60天內舉行投票,7月26和8月2日皆有國家考試,考生人數也相當。儘管7月6日考區分散,但選區規模與罷免案投票人數所受影響反而較小,而8月2日考區卻是高度集中於台北考區,因司法特考等考試的台北考區以北北基桃竹等考生為主,且台中考區也都有罷免案,受影響之選區規模與罷免案投票人數反而最多。
中選會指出,在7月26日和8月2日兩者之間衡量輕重,並就適法性、可行性與國家社會安定之提早安定等等各項因素予以綜合考量,最後決定7月26日為投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