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越南籍阮姓男子與同鄉黃姓男子是好友,今年2月間,黃男受親友莫氏之託保管530萬元現金,隨後將裝滿現金的背包放在阮男車上委託代管。阮男眼見鉅款在手,竟起貪念將錢侵占入己,並隨即投進網路賭博平台,轉眼間就把530萬元花到一毛不剩。
阮男因擔心東窗事發,乾脆「編故事」誤導警方。他在案發隔天清晨跑到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報案,指稱其開車經過路段時,遭到2名身分不明的越南男子攔車搶走背包。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疑點重重,黃男與莫女也察覺不對勁,最終阮男才在偵訊時坦承這是一場自編自導自演的假搶案。
法官審理時指出,被告阮男受朋友委託保管財物,卻背信棄義將其花光,甚至報警謊稱遭搶,這種行為不僅侵害他人財產權,更嚴重「虛耗司法資源」,行為確實可議。
不過,法官考量阮男並沒有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不僅坦承犯行,更在法庭之外向被害人致歉並「全額賠償530萬元」完畢。法官認為阮男是因「一時失慮」才犯錯,經此教訓應已知警惕,因此給予緩刑2年,並命其向公庫支付5萬元,以啟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