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廷今天受訪表示,安樂死是他本屆立法院最早推動的重要議題之一,也邀集醫界、法界及各界代表交換意見,光是立法院舉辦的公聽會,就已聽到許多不同意見,即使醫界也尚未形成一致共識,因此不可能透過一次公投就處理如此複雜的生命議題。他強調,「這不是是非題」,不能因舉辦過幾場座談會,就直接交付全民公投決定。
陳冠廷指出,安樂死立法真正困難之處,在於建立能保障病人、醫療人員的配套制度,包括必須界定適用對象是否限於末期病人、如何認定難以忍受且無法緩解的痛苦、由哪些專科醫師進行獨立評估,以及如何確認申請人具備完整行為能力,並確保其意願未受疾病、家庭壓力或經濟因素影響。這些問題都無法透過一句公投主文獲得答案,更需要代議士在國會履行其職責。
他說明,他所提出的草案要求2位不同專業的醫師進行獨立評估,其中包括精神科及安寧緩和醫療或疼痛相關專業;同時設有重複書面申請(冷靜期)、利益衝突排除、事前審查及事後監督等程序。草案也明定醫師及醫療機構的拒絕權與轉介義務,並規範依法執行者不負刑事、行政及民事責任。
陳冠廷表示,每一項制度設計都牽涉病人安全、醫療倫理及法律責任,必須經過逐條審議。甚至,現行《刑法》第275條仍處罰受囑託或得承諾而殺人,以及教唆、幫助他人自殺的行為。這類涉及人民生命及醫師刑事責任的事項,不能只靠公投主文概括處理。民眾黨選擇另提公投,即使公投通過,所有最關鍵、最困難的問題,最後依然要交由國會審議。
陳冠廷說,他願意聽取支持及反對意見,也歡迎民眾黨、國民黨提出具體條文、修正動議及制度方案,請召委排程,共同在國會及社會推動。陳冠廷強調,生命自主、正面處理法律與醫療配套,保障病人的選擇,同時防止弱勢者承受壓力或制度遭到濫用。在野黨欲推動安樂死制度,就應支持委員會儘速排審、提出具體條文,與各界共同完成這項艱難卻必要的立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