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漏利器變「偷窺神器」!他用內窺鏡連手機看繼女洗澡 法官一查竟是累犯
男子利用「工業管道內窺鏡」偷拍繼女洗澡。示意圖/AI生成

抓漏利器變「偷窺神器」!他用內窺鏡連手機看繼女洗澡 法官一查竟是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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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19:00最後更新 2026/07/14 16:31:00

記者:

林建鋒

繼父竟拿「工業管道內窺鏡」偷拍繼女洗澡!台中一名男子趁同住繼女在浴室盥洗時,將內窺鏡連接手機伸入浴室,偷偷拍下裸身性影像。繼女察覺異狀報警,男子一度否認,直到法院審理期間才坦承犯行。地院認定他侵害被害人隱私,更因過去已有猥褻、妨害秘密等前科,仍在緩刑期間犯案,依妨害性隱私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偷拍手機及內窺鏡也遭沒收,可上訴。

內窺鏡伸進浴室 繼女發現電腦裸照驚覺遭偷拍

判決指出,男子與被害繼女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關係,2023年6月至9月間某日,趁繼女在住處浴室洗澡時,持工業管道內窺鏡連接手機,開啟拍照功能,將鏡頭伸入浴室偷拍全身裸露影像。
被害人後來在家中電腦螢幕發現裸照,起初不確定是否為自己,直到隔年質問男子時,男子坦承「用攝影機拍」,才確認遭偷拍並報警提告。

曾涉猥褻等案件仍再犯 法官斥守法意識薄弱

男子審理初期否認犯行,辯稱購買內窺鏡是為檢查漏水,電腦內裸照則是從網路下載,但法院認為相關對話及證據均可佐證犯行,且男子直到準備程序後才認罪。
法官指出,被告為滿足私慾偷拍繼女洗澡,不僅侵害隱私,也造成被害人心理壓力與創傷;加上他2020年間曾因乘機猥褻、妨害秘密及對未成年人猥褻等案件遭判刑,仍在緩刑期間再犯,顯見守法意識薄弱,因此判處有期徒刑6月,至於偷拍所使用的不詳廠牌手機及工業管道內窺鏡,均屬犯罪工具,其中手機也是性影像附著物,依法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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