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存款不翼而飛 失智老父淪提款機
這起家庭糾紛源於歸仁區劉家,劉姓男子2011年被診斷出中度失智,3年後更惡化為重度失智,並於2015年過世。劉男的其他子女事後清查父親留下的歸仁農會與郵局帳戶,赫然發現原本存有的上千萬元積蓄,在父親失智到過世的這段期間,竟然被負責照顧他的長媳林美華以「螞蟻搬家」的方式,分59次領得精光,總金額高達1217萬5000元。
劉家其餘4名子女不甘父親遺產遭私吞,聯手委任律師告上法院。他們質疑,父親當時已重病失智,根本無法自行提款或授權,林女顯然是利用同住之便,盜蓋印章挪用公款。
媳婦喊冤 公公生前親口授權「隨便領」
面對指控,被列為被告的林姓長媳向法官大吐苦水,強調自己與丈夫長年跟公公、還有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小叔同住,劉家父子三餐、就醫全都由她一人操持,感情親如父女。
林女辯稱,公公在2009年意識清醒時,就因為信任她,主動交付存摺、提款卡跟印章,並交代「需要錢就去領」,用來支應全家人的生活費跟醫藥費。她更找來親生女兒出庭作證,女兒證稱曾看見阿公因為行動不便,委託媽媽去農會領錢,還說「沒錢就跟我講」。林女強調,這上千萬元全都花在家庭開銷上,並非挪作私用。
法官「科學計算」破謊言 親情照顧不能當提款理由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女所謂的「全權授權」證據不足。林女的女兒雖然證明阿公曾委託領錢,但這種「零星委託」不能等同於「授權隨意提領上千萬」。法官直言,如果公公真的授權林女隨便領,又何必每次都問林女「有沒有缺錢?」
法官考量林女確實是劉翁與失智小叔的主要照顧者,法官參考行政院主計處的消費統計與衛生福利部的醫療支出報告,以科學方式進行折算。劉翁晚年經濟優渥,每月生活與醫藥費以「10萬元」計;同樣受扶養的小叔每月則以「7萬元」計。經精確計算,兩人在這段期間的合理總支出應為684萬餘元。
一審結果 扣除照顧費後 餘款悉數返還
台南地院做出判決,林女提領的1217萬餘元扣除合理的照顧支出684萬元後,剩下的532萬8425元無法證明流向。再加上林女在公公過世當天,又偷偷從農會領走一筆7000元,合計應返還給繼承人533萬5425元,並加計年息5%的利息。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