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泰國酒店吸金5億!藍海集團老總遭判10年、執行長12年定讞
台灣藍海集團以投資泰國酒店等專案吸金5億元,3高層遭判刑定讞。資料照片

投資泰國酒店吸金5億!藍海集團老總遭判10年、執行長1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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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6:13:00最後更新 2026/07/21 16:13:21

記者:

馮茵

台灣藍海集團以投資泰國酒店為誘餌,宣稱每年投資獲利可達6.5%,榨取投資人錢財5億元,集團總經理劉威廷判刑10年6月、執行長李進倫12年、前法務幕僚黃耀正3年10月定讞。
集團董事長陳妙音、丈夫李長安案發後一度潛逃泰國被列為通緝犯,前年5月陳妙音在泰國曼谷落網,送回台灣受審,目前案件由高雄地院審理中,李長安則因滯留未歸仍遭通緝。

合資成立泰國藍海 投資曼谷酒店會所

判決指出,劉威廷、李進倫2013年間在台北成立「台灣藍海公司」,之後李長安與妻子陳妙音於2015年邀請兩人共同投資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開發案,4人並在泰國設立「泰國藍海公司」,負責推動相關投資計畫。
依股權配置,泰國藍海由陳妙音經營的印象公司持股51%,台灣藍海則投入5000萬泰銖(約新台幣4400萬元)資金,李進倫及劉威廷分別持有24%及25%股權。公司成立後,由陳妙音擔任董事長,劉威廷出任總經理,李進倫則擔任執行長,兩人同時也是集團董事。

高報酬保本吸客 辦說明會赴泰考察招攬

自2016年9月起,藍海集團透過說明會、網路宣傳及安排民眾赴泰國實地參訪等方式,大力推廣湄南灣景酒店會所投資案,並聘請業務人員招攬投資人。
集團對外宣稱,投資人只要投入100萬泰銖,即可租賃湄南灣景酒店會所一戶房屋,再交由當地飯店業者代為經營管理,依6年或12年不同方案,每年可領取4%至6.5%的固定收益,期滿後還可取回原始投資本金,以高報酬、保本作為招攬誘因。

僅支付首年利息 涉違法吸金4.6億元

然而,法院認定,藍海集團僅在第一年支付利息,之後便無法依約履行,眾多投資人察覺異狀後報警提告。檢調介入搜索後查出,全案非法吸金金額高達5億泰銖,折合約新台幣4.6億元,高雄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提起公訴。

三人互推責任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審理期間,李進倫、劉威廷及黃耀正均否認主要犯行,彼此推諉責任,但法院認為相關辯解與事證不符,不予採信。一審高雄地院依《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處李進倫有期徒刑12年、劉威廷10年6月、黃耀正5年。
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僅認定黃耀正量刑過重,改判3年10月,其餘李進倫、劉威廷刑度維持不變。最高法院日前駁回3人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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