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規定,民眾若在撿骨後欲將祖先遺骸火化,必須先向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提出申請,待審核通過後,再依排定時間進行火化,以維持火化作業及行政管理秩序。
檢廉調查,劉男約自3年前起,利用自己負責火化現場作業的機會,涉嫌與熟識的殯葬業者合作,未待申請程序完成,即趁其他案件火化間隔,直接將遺骸送入火化爐處理,藉此免除正常申請及排程流程,讓特定業者得以快速完成委託案件,涉嫌違反職務、公務員圖利。
趁火化空檔處理遺骸 疑規避排程程序
據了解,全案起因於殯葬處內部人員檢視監視器畫面時,發現部分火化流程與紀錄有異,進一步交叉比對火化紀錄及申請資料後,懷疑有案件未依規定辦理,因此向政風單位反映。廉政署蒐證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廉搜索4處約談3人 是否收賄待釐清
檢廉昨日同步搜索劉男辦公室及住處等4處地點,並通知劉男及2名涉案殯葬業者到案說明。據悉,2名業者分別為蕭姓女子及蔡姓男子,案發時仍為夫妻關係,目前已離婚。
檢方目前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偵辦,並持續釐清是否涉及收受不法利益、實際違規火化案件數量,以及是否還有其他公務員或殯葬業者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