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方起訴資料,鄭奕賢等人,於2022年11月偵辦「台版柬埔寨」時,因涉案張姓嫌犯否認犯行,因此被帶至備勤室以鋁箔紙包住頭部,眾人命其倒立後,以腳鐐吊掛於床邊樓梯,再朝其頭、腳部猛擊並拍打其頭部,還強迫張男唱台語歌「甲你攬牢牢」,更以手機錄下全程。
同月9日,另名涉案吳姓嫌犯遭拘提,鄭員等人亦將期待至備勤室,以黑色頭套套頭,強逼吳男下跪演唱「完了完了 芭比Q了」等歌曲,隨後由鄭員出手毆打、張員腳踹張男頭部,使其倒地,過程同樣用手機錄影。
辯:未達殘忍不人道不算凌虐
檢方查出眾人涉嫌凌虐人犯證據後,另行分案調查,偵結後依瀆職罪嫌起訴;張君毅今到庭時坦承動手的「客觀事實」,但否認凌虐人犯,其辯護人辯稱,是否構成凌虐應符合社會常情所謂殘忍、不人道的標準,否則應依個行為、情狀認罪。
辯護人進一步指出,張員固然動手毆打人犯,但其手段尚屬輕微、時間僅數分鐘,且動機是希望人犯能夠供出棄屍地點,以求迅速破案,並非惡性重大之虐待或不人道行為,張員也希望能與被害人進行和解,請求審判長審酌起訴罪名之法律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