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尾聲,劉柏葳起身向法官、被害人家屬及旁聽席四度鞠躬,表示自己因一時情緒失控釀成悲劇,向家屬致歉。
保護令成最後導火線 33刀集中頸部顯見殺意
檢方指出,谷女於去年7月21日切斷與劉男所有聯繫方式,法院並於7月30日核發保護令,劉男因此驚覺谷女已完全脫離他的掌控。
案發當天,劉男收到保護令後,前往谷女工作地點的地下停車場埋伏,見到谷女後持刀猛砍57刀,其中有33刀集中在頸部,足見殺意堅決。檢方認為,劉男出門時未必將殺人視為唯一目的,但絕對是其中一個選項,而當他親眼確認谷女態度堅決、不願復合時,便決定痛下殺手。
檢察官也表示,劉男成長過程中曾獲得外公、外婆、輔導老師及軍中長官等人多次關懷與協助,卻始終漠視社會規範,最後犯下重案,因此請求法院「至少判處無期徒刑」。
辯方喊判16年 稱仍有教化可能
劉柏葳的辯護律師則質疑,檢方忽略劉男案發前曾搜尋「美容商品」、「錢能拿回來嗎?」等紀錄。
辯方並以「台大宅王」張彥文及內湖情殺案凶手宿世心為例,主張劉男年紀更輕、犯罪情節相對較輕,仍具有教化可能,希望法院量處16年有期徒刑。
谷父:保護令不能只是一張紙 盼判死刑
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黃中麟則代替未出庭的谷父宣讀一封信。谷父以日前土城家暴殺人案為例,沉痛表示保護令不該淪為「一張紙」,黃中麟呼籲法院除適用法律外,更應看見案件背後每一位「活生生、會痛、會流淚」的被害人家屬。
黃中麟也向國民法官喊話:「請和死者與被害家屬站在一起。」他認為本案屬最嚴重犯罪,劉男教化可能性極低,希望法院判處死刑。
劉男四度鞠躬道歉 24日下午宣判
最後陳述時,劉柏葳起身向被害人家屬鞠躬致歉表示:「抱歉因為一時情緒失控,造成家屬這麼大的傷害、這輩子的傷害,不管谷小姐生前對我做了什麼,都不是犯罪理由。」隨後,他再向旁聽席及法官鞠躬致意。
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最後諭知,全案將於7月24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劉柏葳當庭向法官表示,希望能親自到庭聽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