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於美東時間23日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公布「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調查的最終行動,將美國60個貿易夥伴依其強迫勞動政策執行情形分為4種稅率組別,我國與歐盟同列本次調查相對優惠稅率,稅率為10%且不疊加最惠國待遇(MFN)稅率,優於日本、南韓、瑞士及其他國家。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依美方公告,我國共有2231項產品豁免本次301關稅,輸美只需課MFN稅率,其中包括農產品322項、工業產品1909項;且我國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載明的1735項豁免對等關稅產也包含在內。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指出,本次強迫勞動301調查所採取的關稅行動,公布計有2231項對我國提供豁免,其中有1735項豁免本次301關稅的品項與載明於ART的豁免品項一致,反映台美雙方於ART談判所建立的成果,另包括496項為原未載明於ART但本次對我國亦適用豁免的項目。
此外,本次我國2231項豁免301關稅產品中,有118項為專屬我國的豁免清單,涵蓋我國多項重要出口產品,如我農產品出口主力蝴蝶蘭、火鶴花等,有助鞏固我國產品在美國市場之價格競爭力,並爭取轉單及新訂單商機。
以品項來看,我國適用的2231項豁免清單中,農產品部分共322項,包括蝴蝶蘭、茶葉(紅茶、綠茶)、樹薯粉(製作珍珠奶茶中珍珠的原料),以及咖啡、火鶴、鳳梨酥、芋頭、番石榴、果汁、果醬、鳳梨、芒果、觀賞蛙等,有效鞏固台灣農產外銷地位;工業產品部分共1909項,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藥品、肥料、輕油製品等,有助維持我國出口競爭力,並降低相關產業受新措施影響。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本次公布「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301調查關稅,但「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則尚待公布,2項301調查皆完成後亦仍待美方做最終稅率的決定,我方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確保美方整體決定最終稅率時,維繫我國相對優惠待遇。
另外,台美經貿工作小組指出,本次美方公告的301關稅亦排除所有依「232條款」課徵關稅之貨品及其零組件,以及正進行232調查中的貨品如資通訊產品、無人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