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起交通事故發生在板橋新海路與英士路口,凌晨1點43分左右,1輛自小客車行經該處,不明原因擦撞路旁停放的6部機車,但駕駛在肇事後並未下車查看或報警,直接駛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到場拍照採證,並調閱路口監視器,鎖定肇事車輛為租賃車,同時也已掌握承租人身分。
警方後續將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以釐清肇事原因,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肇事後未下車查看或報警而逕自離去,可處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
警方呼籲,如發生交通事故,駕駛應主動通知警方到場處理;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或刑法第185-4條裁處,請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