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女遭逼性交抵債還被拍片!男扮律師恐嚇判刑10年
根據判決書,蘇姓男子2022年9月間因性交易而認識了援交女子麗麗(化名),此後陸續借了共104000元給麗麗,雙方約定以定期還款與每次價值3000元的性交易方式償還。不料,蘇男和麗麗在2023年6月間卻對「是否清償借款完畢而需繼續發生性交行為」一事發生爭執,蘇男還以「要把麗麗曾以性交抵債告知家人」等語恐嚇麗麗。
蘇男後來假扮律師傳訊恫嚇麗麗,稱其未按時與他性交,須再支付30多萬元債務及違約金,若不依指示與他性交及拍攝性愛影片,就會提出民刑事追訴等語,強迫麗麗繼續與他發生性行為。蘇男還在過程中使用性玩具、拍照及錄影等,更說出「你不要還錢,然後讓我內射到幫我生個小孩」、「你既然都不吃藥了,你就懷我的孩子就好了」等語,直到麗麗在同年8月9日報警處理,全案才隨之曝光。
對此,蘇男承認與麗麗性交並拍攝性愛過程一事,但否認有任何強制、恐嚇之意,還表示他和麗麗是地下男女朋友關係,又稱雙方借款時留有借據,載明「另外附增加條(1)每2個月過夜1次,(2)開發小菊花(3)啪啪時照像與錄影,以上新增條件,則為無限次數,直到所有款項還清為止」等語。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確認麗麗的確有向蘇男借款並約定除按期清償部分款項外,也可以發生性交抵償,然而麗麗認為已清償借款完畢而拒絕蘇男的性交邀約時,蘇男除了出言恐嚇,還佯裝律師、利用上述借貸關係欺騙麗麗繼續發生性交。法官認為,若蘇男和麗麗真是情侶關係,則不會需要假扮律師以要求麗麗性交的必要。
法官最終認定蘇男利用上述行徑恐嚇、欺詐麗麗,對其施加心理壓力,已造成麗麗個人性決定自主意願受妨害,過程中還使用手機拍照及錄影,已構成對麗麗強制性交並為錄影(音)、照相之加重強制性交行為。法官審酌蘇男犯後未見悔意,亦未與麗麗達成和解,態度難認良好,最終依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犯強制性交罪,共3罪,合計處有期徒刑10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