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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曾喊坦蕩蕩!台南前議長郭信良「私吞千萬公款」還債 南檢今起訴求重刑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被控侵占公益款項1072萬元,南檢5日偵結起訴並求處重刑。資料照片

快訊/曾喊坦蕩蕩!台南前議長郭信良「私吞千萬公款」還債 南檢今起訴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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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5:30:00最後更新 2026/08/05 15:33:00

記者:

辛啓松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被控涉嫌侵占公益款項案,台南地檢署5日宣布偵結。檢方認定郭信良與其服務處副主任黃姓女子,共同侵占政治獻金與文教協會專戶款項共1072萬元,用於清償私人債務,依刑法公益侵占罪嫌將兩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挪用三專戶款項 1072萬全落私囊

郭信良於2018年(107年)及2022年(111年)登記參選台南市議會第3屆、第4屆市議員時,依法設立選舉政治獻金專戶。郭於2020年(109年)另設立「台南市信良文教協會」專戶。
檢調調查,郭信良與服務處副主任黃姓女子,涉嫌在2018年、2021年及2022年間,共同侵占上述政治獻金與文教協會專戶內的公益款項。這類專戶依規定必須「專款專用」,僅能用於法定選舉支出或特定公益項目,但郭、黃兩人卻將資金挪作他用,主要用於清償郭信良的私人債務,總計侵占金額高達1072萬元。

曾喊「坦蕩蕩」 遭檢調大規模搜索

本案源是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鄭聆苓指揮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的長期蒐證。檢調於2026年6月30日發動大規模行動,動員11位檢察官與多個調查單位,同步搜索台南、高雄共25處地點,並帶回郭、黃兩人及18名證人偵訊。
當時郭信良在搜索現場面對鏡頭,曾理直氣壯高喊自己「坦蕩蕩」,並強調並無不法。但檢方連夜訊問後,認為兩人涉嫌違反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之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於7月1日凌晨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聲押不成百萬交保 檢方補強證據起訴

台南地院審理後,裁定郭信良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黃姓女秘書則以10萬元交保。檢方當時表示將研擬抗告,並持續擴大追查資金來源與流向,釐清是否涉及其他特定政治活動。經過一個多月的補強偵辦,檢方於8月5日正式依公益侵占罪起訴郭、黃兩人。

視法規於無物 檢方建請從重量刑

南檢在量刑意見中指出,郭信良長期身為民意代表,肩負公眾所託,本應遵守法紀,卻無視政治獻金法等法規,將公益款項視為私人金庫。
檢方認為,郭信良挪用的公益款項金額非微,且在偵查過程中始終否認犯罪,態度不佳。為彰顯法治並儆效尤,檢方促請法院審酌其犯罪情狀,對郭信良從重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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