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案發當天曾男帶領旗下3名Cosplayer,在位於台北市的「Red Space」多元商務空間參與Cosplay活動。趙澤樽得知曾男行蹤後,隨即找來員工鍾秀遠及黃姓司機,一行人前往會場,涉嫌預謀將曾男帶離現場。
檢方調查,趙、鍾兩人抵達後,持鎮暴槍控制曾男行動,並強行將他押上車。當時在場的吳姓Cosplayer也遭要求一同上車,而另外兩名許姓、白姓Cosplayer擔心曾男的人身安全,便自行跟著上車陪同。
會場工作人員察覺情況異常後立即報警,警方隨即啟動快打警力攔截,約8分鐘後就在距離會場約1公里處成功攔停涉案車輛,順利救出曾男及3名Cosplayer。警方並於車內查扣鎮暴槍、折疊刀及毒品等證物,當場將涉案人帶回偵辦。
據了解,趙、鍾二人到案後供稱,雙方長期因動漫展演派遣及經紀合作產生債務與合約爭議,曾男遲未出面處理,才會一時憤而押人,打算逼對方協商。不過檢方認為,兩人以持槍方式限制他人行動自由,已逾越合法追討債務範圍。
此外,被帶走的Cosplayer也向檢警表示,趙男過去曾接觸她們,希望合作拍攝風格較偏向成人取向的作品,但她們因無法接受相關工作內容,因此婉拒合作。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趙澤樽、鍾秀遠涉嫌妨害自由、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明確,依法提起公訴,後續將由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