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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騎車遇坑洞摔瞎右眼!公路局稱她「無照上路」 法院因這理由仍判國賠311萬元
彰化陳姓婦人雨天騎乘機車時,遇到坑洞摔車受傷,造成右眼失明。示意圖/AI生成

雨天騎車遇坑洞摔瞎右眼!公路局稱她「無照上路」 法院因這理由仍判國賠311萬元

一場大雨,讓路上的裂縫變成奪走視力的陷阱!彰化陳姓婦人2022年5月17日騎機車載女兒行經台1線,雨天行經路面坑洞,車身突然失控摔倒,造成頭部外傷、腦出血、顏面骨折,更慘的是右側視神經受損、萎縮,治療後已「完全無光感」。陳姓婦人提告求償311萬7735元,公路局則喊冤,稱事故前一天才巡查道路,坑洞可能是短時間內形成,且陳姓婦人無照騎車、雨天未減速也有責任。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民事庭判決近日出爐,認定公路局道路管理確有欠缺,判賠311萬7735元,駁回公路局的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公路局:前一天才巡查 法院盯上「裂縫」不平整

判決指出,事故發生時,陳姓婦人騎車沿台1線南下路段行駛,現場坑洞長80公分、寬60公分、深4公分,附近沒有設置警告標誌。監視器畫面顯示,她騎經坑洞時濺起水花,車身隨即向右傾斜、滑行倒地,最終造成嚴重傷勢。
公路局主張,事故前一天委外廠商才完成日間巡查,當時路面只是輕微沉陷,依養護手冊屬於「可暫不處理」,事故前也沒接獲民眾通報,因此坑洞應是巡查後才突然形成,難以預見。不過法院檢視巡查照片後發現,事故前一天路面其實已有明顯裂縫,附近還有碎裂粒料及不平整路面,與公路局所稱的「輕度沉陷」並不完全相符。

梅雨連下多日 法官:未即時處理裂縫坑洞

法院認為,公路養護手冊本就要求相關路段定期巡查,必要時還應進行特別檢查;當時又正值5月梅雨季,事故前已連續多日下雨,公路局明知裂縫存在,卻未即時處理,也沒有因應雨勢加強檢查,最終裂縫經雨水沖刷、車輛輾壓形成坑洞,導致道路失去應有安全性。
法院因此認定,公路局對道路的養護、巡查及檢測確有欠缺,且陳姓婦人的傷勢與道路管理缺失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應負國家賠償責任。公路局主張坑洞屬突然發生、不可抗力,法院不採。

婦人右眼永久失明 判決維持311萬元國賠金額

法院認定陳姓婦人因事故支出醫療費29萬3555元、看護費12萬6000元、醫療器材費1983元,另有勞動能力減損188萬0132元、交通費1萬6065元,以及精神慰撫金80萬元,合計311萬7735元,均應由公路局賠償。
其中精神慰撫金部分,法院特別考量陳姓婦人右側外傷性視神經病變,治療後仍完全無光感,對日後生活造成重大不便,認定80萬元並非過高。至於公路局主張陳姓婦人無照駕駛、雨天未減速及未注意車前狀況,法院則認為,事故當時坑洞被雨水填滿,外觀難以察覺,陳姓婦人事發前行車也相當平穩,無法認定她對事故有過失。
台中高分院最終駁回公路局上訴,維持原判,公路局除須賠償311萬7735元,另須自2023年11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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