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手法曝光 室友憂報復熬到畢業舉報
整起事件源於大四上學期,陳男與室友合養倉鼠,隨後倉鼠頻繁離奇死亡。室友追問下,陳男坦承因遭倉鼠咬傷而出手「教訓」,並自稱將虐待行為視為「自由落體」遊戲或「教育」。室友隨即展開蒐證,記錄下陳男日趨失控的殘酷行徑。
根據流出證據,陳男平均一週虐殺3隻倉鼠,手段極其殘暴,包括在倉鼠身上淋酒精點火、以竹籤刺入腹部轉動、塞入襪子反覆甩動致死,甚至放入熱水中汆燙。陳男在殺害過程中表現戲謔,曾對室友稱「我痛,要讓牠也痛」、「我都已經殺了24隻了」。吹哨者表示,因擔心在校期間揭發會遭到陳男報復,才選擇在今年6月畢業後公開真相。
棍棒教育成辯詞 校方處理遭指消極
面對指控,陳男辯稱自己成長於「棍棒教育」環境,自幼形成「不乖就該打」的錯誤觀念,並認為人類生命凌駕於其他動物之上,才會以此方式對待倉鼠。他表示已理解自身認知偏差,願意承擔批評。
高大的處理方式令吹哨者極為不滿。吹哨者指控,高大於6月底召開獎懲委員會後便冷處理,讓陳男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情況下仍能領取畢業證書。吹哨者對比台灣大學過去處理虐貓案時採取「退學」處分的高道德標準,批評高大罔顧法治精神,甚至可能讓陳男成為社會未來的潛在危機。
成大以個資法避答 動保處移送地檢署偵辦
針對陳男錄取成大研究所一事,成大與高大皆以「涉及學生個資」為由拒絕對外證實或說明。目前外界僅能確認陳男已通過入學報到,形同「安全下莊」。
法律責任方面,高雄市動保處調查後認定陳男故意傷害動物致死,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根據該法規定,虐待動物致死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此案後續是否起訴,將由檢察機關依法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