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指出,若要求林姿伶支付20萬元做為擔保,並要求遵守「禁止被告與聲押書所載之人討論本件案情,或告知開庭法官、檢察官訊問之內容」、「不得刪除與本案有關之對話紀錄」等兩項,即無羈押必要,若違反兩點禁止命令,檢察官可再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
網紅四叉貓(劉宇)告發,他在整理最近的死亡連署名單時發現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遭提起罷免後,連署名單中竟有死亡名單,比例約為2.7%,平均37個人裡面就會有1人簽完就會死掉,因此於今年3月20日赴北檢按鈴申告。
北檢獲報後,兵分7路大搜索,約談領銜人曾濬、繆維蕙、劉時郡、林姿伶,以及多名里長共9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後認為,繆維蕙、劉時郡、林姿伶三人說詞反覆,與其他人陳述不一致,且有串供、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昨晚8點召開聲押庭,裁定繆、劉2人羈押禁見,林姿伶2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