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今天召開延押庭,針對陳翁是否延押進行審理,年邁的他在法警的攙扶下,顫顫巍巍地走入法庭,當法官問及是否承認殺人,陳翁回答:「我承認殺人,但我沒有要讓他(被害人)死,只是想嚇唬他。」
「是他先出手的。」陳翁展示自己手上的傷疤,繼續說道,「我就去廚房拿菜刀、剪刀,他先推我,我只好防身。」
對於陳翁的回答,法官質疑:「如果只是要嚇唬他,為何需要砍到200多刀?1、2刀就好了吧?」陳翁義正嚴詞地回答:「因為當下情緒失控,如果我要他死,砍1、2刀就好了啊。」
針對陳翁是否需要延押2個月,檢方認為,陳翁在案發後立刻將手機丟棄,而且現在沒有固定居所,有逃亡之虞,建請法院延押。
陳翁方則反駁,陳已承認犯行,也願意由社會局安排住處,沒有其他事證證明他有積極逃亡的可能,陳翁本人則為己辯駁,他不是故意弄丟手機,只是因為不會關機,別人來電時一直響,路人好奇問為何不接電話,他一氣之下就把手機丟掉了,法官隨即問道:「為何不接電話?是不是不想讓別人找到你?」,問得陳翁啞口無言,只好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