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正在籌編,政府機關歲入估達三兆八千億元,歲出逾三兆六千億元。中央政府機關預算進入三、四兆元時代,人民更應追問:民脂民膏究竟怎麼花?錢愈花愈多,政府治理能力究竟變強還是變弱?
看看統一發票給奬委辦費就令人吃驚!
115年度「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197.11億元,其中中獎獎金、兌獎手續費及相關行政費用188.79億元,以委辦費編列。
同年度總統府本府歲出約11.64億元、立法院38.77億元、行政院本院16.47億元、司法院本院40.84億元、考試院本院3.46億元、監察院本院11.54億元,六個中央憲政核心機關合計不過約122.72億元。
換言之,一年統一發票發獎委辦費,比總統府及五院本院全年預算總和還多約66億元,相當於1.54倍。足以讓這六個中央憲政核心機關運作一年後,還餘六十多億元。
電子發票、電子支付、人工智慧及大數據查稅早已普及,一項實施七十餘年的發票發獎制度,每年還要耗費近二百億元,難道不該重新檢討?
但更大的問題,是政府日益龐大的委辦費。
委辦費包括行政機關委託外部辦理「屬本機關法定執掌之相關業務」。換句話說,就是政府花人民的錢請別人做,很多原本就是自己依法應做的工作。
立法院預算中心早已多年警告。扣除統一發票給獎特殊支出後,103年度中央各機關委辦費約197.12億元,占業務費8.52%;112年度已增至421.70億元,占11.93%。十年間業務費增加52.76%,委辦費卻暴增113.93%。
更驚人的是,110至112年度有25個中央機關連續三年委辦費占業務費超過五成。113年度數位產業署業務費約23.56億元,委辦費竟達22.94億元,占97.37%。
一個行政機關每一百元業務費有九十七元拿去委辦,自己還剩下多少行政能力?
114年度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研究業務」委辦費占業務費也達62.52%。一個國家研究機關六成以上研究業務交給別人做,真正累積專業的究竟是政府,還是外面的財團法人、大學與顧問公司?
農業部升格後,113年度主管歲出已達1,622.79億元,所屬機關(構)多達55個。部會升格、組織擴大、預算增加,更應追問:政府擴大的究竟是「行政能力」,還是「分配預算的能力」?
國家建立常任文官制度,就是要把專業、經驗與制度記憶留在政府。業務如果年復一年委外,就會形成惡性循環:因為沒有專業所以委外;因為長期委外所以更加沒有專業;最後甚至連監督受託者的能力都一起流失。
這不是行政精簡,而是行政空洞化。
更何況預算中心早已指出,委辦費增加,公務人力卻未相應減少。機關、員額、人事費照舊,人民先花錢養政府,再花數百億元請外面的人替政府做事。
如果最後變成政策由部長宣布、計畫由顧問設計、研究由財團法人完成、業務由廠商執行,行政機關只剩編預算、招標與核銷,人民又該向誰追究行政責任?
立法院審查116年度總預算案,不能只問三兆八千億元怎麼收、三兆六千億元怎麼花,更應追問每一筆重大委辦:是不是機關核心職掌?為什麼公務員不能做?已委辦多少年?如果停止委辦,政府自己還會不會做?
政府可以購買勞務與技術,但行政判斷、專業能力、制度記憶與公共責任不能整包外賣。
人民繳稅養政府,不是養一個專門發包的政府。
當行政任務不斷委外,最後被掏空的,恐怕不只是數百億元民脂民膏,而是國家自己治理國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