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倒退嚕」護航 助5家光電業者海撈高費率
根據判決指出,高姓女子自2021年底起在台南市經發局能源科擔任約僱人員,負責太陽光電系統設備的同意備案業務。她在2024年初經辦包括得禾能源在內等5家公司及一名黃姓民眾的申請案時,明明決行日期是在2024年,但她為了讓業者能適用2023年度較優渥的「電能躉購費率」,竟將發文日期不實登載為112年12月29日」。
這份「時光機公文」隨後交由不知情的同仁蓋印並寄出,導致台電台南區營業處信以為真,依據錯誤日期簽約並溢付電費共計1萬3452元。雖然經發局事後察覺異狀並要求更正,台電也隨即追回溢款,但高女的違法行為已構成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及偽造文書罪。
生病積案想「清庫存」 女約僱自首認:一時糊塗
案發後,高女在犯罪未被發現前主動前往廉政署南調組自首。她在法院審理時拿出病歷與診斷證明,沉痛表示自己2023年底因生病請假,導致案件大量堆積,上班後為了急著消化積案,才一時糊塗、自責下倒填日期,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收受業者任何好處。
法官審理後認為,高女雖然違法,但考量其自首、圖利總金額未達2萬元且並無獲取私人所得,加上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給予減刑。法院最終判處高女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但要求她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必須向公庫支付15萬元,為這場「公文時光旅行」付出代價。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