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曾是刑事局偵三大隊同事,吳政祐約5年前離開警界轉任房仲,兩人仍保持往來。檢警目前掌握,吳男疑為開拓房仲客源,請託陳冠良利用警察職權查詢特定房產所有權人的個人資料,陳冠良疑為避免直接留下調閱痕跡,竟利用與北檢林姓女檢察官長期辦案建立的信任,以辦案發函為名,夾帶查詢民眾個資,再將取得的資料交給吳男,從中收取報酬。
據調查,陳冠良與林姓檢察官過去曾共同偵辦醫美廠商販售電波探頭水貨案、依托咪酯跨國販毒案,因長期合作而熟識,陳男疑利用這層信任,透過手機門號等資料調閱方式取得上百筆個資,再以每筆約1萬元的價格收取報酬,累計不法所得逾百萬元。
然而,案件曝光後,真正引發房仲業界議論的,並不只是「查一筆個資值1萬元」,而是如此大規模的調閱行為究竟意欲何為。知情房仲人士透露,過去部分房仲為了開發客源,確實會透過銀行業者等管道尋找有出售、出租需求的屋主資訊,市場上甚至有所謂「一筆1萬元」的行情,但通常必須成功媒合,屋主確實委託房仲出租或出售後,才會支付費用。
該名知情人士進一步指出,現在房市與過往熱絡時期不同,不少新建案銷售壓力大,中古屋市場也出現「有價無市」的情況,房仲要找到真正願意委託的屋主並不容易。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如果只是單純為了開發房仲客戶,還沒取得任何佣金,就先花費超過百萬元大量取得上百筆個資,從房仲業務邏輯來看並不尋常,因此不排除背後還有其他用途,至於究竟資料被拿去做什麼,仍有待檢警進一步追查。
據悉,陳冠良日前察覺事情可能東窗事發後,曾向北市刑大大隊長丁靖報告,並口頭表達請辭,但未獲准許。北市刑大認為案情重大,隨即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檢警火速搜索陳男與吳政祐住處,查扣手機及相關電磁紀錄,從立案到展開偵查不到5天,迅速查出疑似不法金流及個資調閱情況。
如今這名一度被視為警界明日之星的科技犯罪偵查隊長,卻因涉嫌利用司法調查資源替房仲業者取得個資,甚至疑涉收賄逾百萬元遭羈押禁見,案件後續是否還有其他共犯,以及大量個資究竟流向何處、實際用途為何,都成為檢方接下來追查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