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家長會帶著孩童到店家用餐、消費,不過近年有店家紛紛自行規定禁止12歲以下兒童入場,表示兒童在店內奔跑、碰撞會造成危險;有些店家過去未曾規定,而新規則一曝光引起網友熱議,有部分民眾支持、也有部分民眾反對。

日前高雄有間寵物餐廳主打擁有室內遊戲池,並歡迎寵物到電內奔跑、遊戲,過去店家未規範年齡入場,卻突然發文公告表示自公告日起「不接受12歲以下兒童入場」,店家說道因兒童在店內推著商品推車到處奔跑,表示「父母就在旁邊假裝沒看到」,更說道有兒童拿披薩要餵狗狗,店內員工告知他不能餵,還回店員「我爸爸說可以,為什麼不行」,讓店家直呼「不好意思,我們真的沒有那個性命接待!」禁止「野生兒童」入店消費。
公告一出引起網友正反兩面回應,有網友認為支持店家規範,表示「每一家『不接待12歲以下兒童』的店家,我都要去消費」、「應該是不接待12歲以下人士的父母」、「我最喜歡親子不友善餐廳了」,有網友分享自身經歷,表示過去曾到熱炒店用餐,有兒童不斷在店內奔跑、十分危險,經過幾次告知後仍受不了,忍不住向該家長表示若撞到該由誰負責,該家長這才道歉,道歉後又繼續和朋友聊天拍照,絲毫沒有管理兒童行為之意。
也有網友逆風不挺店家,質疑哪怎麼會有店家這樣對小孩,認為對服務業來說兒童是店家的「小財神」說道「要是每個店家都跟你一樣欺負小孩,以後哪個父母還敢生小孩啊」,有網友認為「難怪台灣生育率那麼低」、「到底誰沒有同理心」。
不過有網友好奇為甚麼店家幾乎都將年齡設為12歲,而不是8歲或15歲,其實「12歲」的齡分界,在法律上有基礎依據(兒少法),但店家設限本身並非因為法律強制,而是以社會普遍接受的年齡線作為風險管理依據;12歲常被視為兒童與青少年的分界點,根據多數國家的法律,包括台灣,12歲以下的兒童被認為尚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發生意外時責任大多回到監護人身上,因此店家會選擇這個年齡作為門檻,是出於風險管理的考量,萬一兒童發生意外,對店家來說也是潛在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