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源自雙方分手後,王男無法登入YT頻道,並發現密碼造到變更,後續開撕前女友一家,怒控交往期間頻道收益等均由張母曾淑惠設立的群海娛樂協助處理,但多年來帳目不清,每月僅領取5.5萬月薪,還在未告知的情況下,以曾淑惠名義申請商標、謊報人頭員工薪資逃漏稅等,對張家提出背信、業務侵占、逃漏稅、違反個資法、妨害電腦使用等告訴。
案件在新北檢偵查階段,檢察官諭知曾淑惠、張家寧胞妹張家芸分別以20萬、5萬元交保,並自2025年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檢方偵結起訴後,新北院裁定延長限制8月至本月20日止。
不過此案在本月11日一審宣判,曾淑惠犯業務侵占部分遭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背信部分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各年度逃漏稅涉犯不同罪名,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張家寧父親張國龍違反《個資法》,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張家芸幫助逃漏稅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1萬元,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張家寧妨害電腦使用,無罪。
新北地院在一審判決後,裁定曾淑惠得於本月20日前,提出5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但如未能於期限前提出,將自2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張家芸境管則自21日起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