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醫美業者因監視器問題遭裁罰,甚至被勒令停業。隨著處分力道升高,除了違規事實本身,停業處分所引用的法條能否適用、處分是否符合比例,也成為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醫美監視器一路罰到停業!「有傷風化」法條真的適用?
目前部分停業處分引用《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從事有傷風化或危害人體健康之不正當業務」。法學博士李禮仲直言,將這項規定用來處理醫美監錄問題,「確實有待商榷」;律師謝富凱則指出,「有傷風化」屬於法律上的「不確定法律概念」,也就是法條本身存在較大的解釋空間。
謝富凱分析,目前沒有完全對應醫療監錄的法規,主管機關依法行政,面對新型態爭議時,仍得從現有《醫療法》中尋找依據。不過,「有傷風化」本身具有解釋空間,當實際行為與法條文字無法完全對應,適用上自然容易出現不同解讀。
李禮仲則進一步從裁罰尺度來看,認為停業已屬相當重的處分,更應先確認法律依據是否明確、實際行為是否符合違規要件,最後才判斷處分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也因此,在保障患者隱私的前提下,從違規認定到是否祭出停業處分,中間該如何衡量,仍有進一步討論空間。
同一套《醫療法》卻不同標準?地方執法別成「一國多制」
除了法條如何適用,真正落到執行端,各地的認定與裁罰尺度是否一致,也是另一個問題。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長蔡豐州從業界角度指出,中央面對地方執法時,往往會以「尊重地方衛生局」回應;然而實際執行情況,卻可能出現有些地方「雷聲大、雨點小」,有些地方「雷聲大、雨點也大」的落差。
尤其不少案件是在接獲檢舉後進入調查,主管機關依法必須處理,但當後續認定、裁罰回到各地方政府,同樣的情況會不會因為所在縣市不同,就出現不同結果?也成為第一線更在意的問題。
法學博士李禮仲認為,中央應建立更一致的裁罰與輔導基準,包括全國統一的裁罰分級、公開透明的案例資料庫,以及中央與地方定期會商機制,讓類似案件有共同的判斷依據,減少各地各自解讀。尤其當處分最重可能走到停業,監管的重點就不只是「有沒有查」,更在於查到之後怎麼認定、又該罰到什麼程度。地方執法可以因個案有所不同,但基本判斷標準仍應一致,才能讓業者有所依循,也避免同一套《醫療法》到了不同地方,出現不同的執法尺度。
監視器只能拆掉?「醫療黑盒子」讓透明、隱私不再二選一
然而,回到問題本身,監視器涉及隱私,就只能全部拆掉嗎?李禮仲認為,答案未必如此。他以韓國等國外經驗為例指出,醫療透明化與患者隱私並不是二選一,真正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建立一套「有條件、有目的、有權限管理」的醫療紀錄制度。
他提出「醫療黑盒子」概念,目的並非全面監控醫師或患者,而是在醫療過程發生爭議或事故時,能有客觀紀錄協助還原事實。謝富凱也指出,實務上不少醫療糾紛最後陷入「沒有證據、各說各話」,因此確實存在留下客觀紀錄的需求;只是如果要建立錄影制度,哪些情況該錄、如何保存與使用,都需要更完整的法律規範。
不過,站在第一線的蔡豐州則提醒,規範也不能訂得過細。不同診所執行的療程不同,面臨的隱私情境也不一樣,如果每種狀況都寫死,反而可能到了醫療現場難以適用;加上第一線衛生人力有限,制度設計也必須考量實際執行的可行性。
因此,現在所討論的不該只是「監視器留不留」,而是進一步去思考「怎麼錄、怎麼管、如何讓患者充分知情」。從知情同意、影像管理到診間防護,當患者知道自己的隱私如何受到保障,業者也有清楚標準可以遵循,醫療透明與隱私就不必站在對立面,才能真正朝一個讓民眾放心、業者安心的「安心變美」環境前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