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陳志明長期協助藝人或一般役男「閃兵」,利用偽造高血壓病歷取得免疫體位,王子以及先前遭到起訴的其他「棒棒堂」成員「威廉」廖亦崟、「小杰」廖允杰等人都是以相同的手法規避兵役。王子向檢警供稱,是透過友人介紹,自行與陳志明聯繫,並花費30萬元成功取得免疫體位。
雖然王子到案後,於偵查階段坦承犯行,不過檢方認為,藝人為社會公眾人物,享有高度媒體關注與名聲所帶來的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有相當影響力與示範作用,他不但為了職業發展及演藝工作前途罔顧依法服役的義務,也嚴重背離社會對公眾人物期待與公民應盡責任,破壞兵役制度的公信公平原則。
此外,在檢警多次偵辦閃兵案過程中,王子見其他團員相繼落網後,卻仍心存僥倖,不但未主動到案或自首,甚至在媒體訪問時否認閃兵,被檢方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對其求刑2年2月,其餘11名本次起訴的役男,則求處1年至2年2月不等之刑期。
而先前已遭起訴的案件,目前已由新北地院審理中,過去遭起訴的藝人書偉、陳柏霖、坤達、修杰楷、廖允杰中,書偉、修杰楷之前庭訊時均坦承犯行,明日上午新北院繼續開庭審理,將傳喚坤達及陳柏霖到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