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第8條引發關注,內容載明雙方不得揭露、批評或詆毀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及隱私;若違反相關約定,並造成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到侵害,須賠償「懲罰性金額一億元」。
對此,律師林智群發文解析條文,認為真正的關鍵並不是單純「有沒有說」,而是相關言論是否進一步造成隱私權受到侵害。
律師拆解離婚協議第8條:光是揭露還不夠
林智群表示,趙建銘剛下飛機就拿出聲明書,要求大家查看離婚協議第8條,而仔細閱讀後,他認為條文中的關鍵字是「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
他指出,這類約定比較接近「結果犯」的概念,也就是即使存在洩露、批評或詆毀等行為,仍必須進一步造成隱私侵害,才可能請求約定的懲罰性違約金。
換句話說,是否真的涉及1億元違約金,仍須視個案具體情況判斷,並非只要在媒體前發言,就當然成立違約。
陳幸妤曾公開評論、受訪 是否涉及隱私侵害成關鍵
至於陳幸妤先前在Google評論留下的內容,以及後續接受媒體採訪的相關言論,是否可能觸及協議中的保密條款,林智群認為「有點危險」。
他特別提到,Google評論涉及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因此看起來可能已符合「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的條件。
不過林智群也強調,最終仍要判斷這些內容是否讓趙建銘的「隱私權」受到損害,例如涉及許芊芊的相關事情,以及醫術等內容,究竟是否屬於個人隱私範圍,仍有待釐清。
就算成立違約 1億元也不代表一定判賠
林智群進一步指出,即使法院認定確實構成違約,趙建銘若提告要求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法院仍具有酌減權。
因此他認為實際判賠金額並不代表會直接以1億元計算,「不可能判賠1億元的,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
也就是說,離婚協議雖然載明高額違約金,但真正進入訴訟程序後,法院仍會依照實際情況判斷是否成立違約,以及違約金是否過高。
趙建銘公開離婚協議 律師反問「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
而林智群也提出另一個有趣的法律問題,他指出,原本外界並不知道離婚協議中存在「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的約定,但如今趙建銘直接將協議書拿到媒體前公開,讓大眾都知道相關內容,因此他反問:「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
律師質疑:陳幸妤談的真的是「個人生活」嗎?
律師賴瑩真也在Threads針對此事發文,直言表面上看起來,離婚協議的約定「好像包山包海」,讓人產生「陳幸妤什麼都不能講?」的疑問。不過她認為,還是要進一步區分陳幸妤近期對外談論的內容。
賴瑩真指出,如果陳幸妤談的是趙建銘與妻子、子女之間的相處狀況,以及雙方的金錢、財產問題,這些究竟屬於趙建銘的「個人生活」,還是婚姻關係中的共同事項,恐怕仍有討論空間。
至於許芊芊的相關行為,以及她與診所之間的關係,是否也屬於趙建銘的個人生活範圍,同樣需要進一步認定。
離婚後交友狀況是否受限制?律師:恐怕不在保密範圍
賴瑩真也提到,若外界關注的是趙建銘離婚後的交友狀況,例如是否有女大學生作為親密友人,由於相關事情發生在離婚之後,並非婚姻期間的事項,因此「是在協議書的保密範圍,是比較沒有問題的」。
她認為,目前外界爭議的核心仍在於協議條文究竟如何解釋,以及陳幸妤先前的相關言論是否真的涉及協議所稱的「個人生活」與「隱私」。
1億元違約金是否成真 最終仍得由法院認定
賴瑩真最後表示,這些問題如果沒有進入司法程序,恐怕很難得到明確答案。她也反問,趙建銘此次公開離婚協議的動作,是否代表後續可能提告。
至於事件是否會進一步演變成法律攻防,目前雙方尚未有進一步公開說法。不過,離婚協議中的「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條款已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究竟是法律上的震撼性條款,還是實際訴訟中難以全額實現的約定,後續發展仍有待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