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今年提出人口對策新戰略,日前推出婚育家庭減稅方案,行政院6月25日通過《所得稅法》等3項修法,參考現行年滿70歲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增加50%的規定,增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
立法院會今天下午處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三讀條文明定,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施行日期訂為115年1月1日。財政部估算,每名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將由新台幣10.1萬元提高至15.15萬元,約237萬人受惠。
此外,三讀條文也增訂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比照全民健康保險費,不受列舉扣除額每年2萬4000元的金額限制。
立法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為適度減輕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避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因經常性薪資成長而實質減縮,要求財政部在115年底前,針對減輕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檢討研修《所得稅法》第17條等相關規定的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