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負想找「黑道」當靠山 她再次掉入暴力牢籠
簡碧燕童年缺乏母親陪伴,國中又遭霸凌,後來輟學、逃家。年輕時,她曾把「大哥」視為保護自己的力量,直言:「我就是整天想要跟大哥在一起,要做大哥的女人,不想要被人欺負。」
19歲那年,簡碧燕遇見大她13歲的陳志昇,她以為找到能替自己遮風擋雨的人,沒想到卻陷入更慘烈的肢體暴力。她形容,國中霸凌若是80%,男友帶給她的傷害「將近1000%」,原本想逃離欺凌,卻掉進另一場人生的暴風雨。
蓮蓬頭沖喉嚨、綑綁拍裸照 暴打到天亮
簡碧燕回憶,自己曾因不堪毆打吞藥輕生,男友發現後,竟將她拖進廁所,把蓮蓬頭伸進喉嚨沖水,讓她失去意識。
暴力也逐漸變成羞辱與控制。男友曾用黑膠布(電火布)綁住她手腳強拍裸照,再用毛巾塞嘴防止呼救,接著逼她簽本票。她拒簽後遭長時間毆打,從深夜一路被打到天亮,最後滿頭是血,只能屈服。
3張本票成枷鎖 她被威脅「討到家破人亡」
簡碧燕被迫簽下3張本票,其中1張100萬元,另1張甚至未填金額,男友揚言可自行填寫。她最擔心的是阿嬤安危,因男友曾警告,若她再輕生,就要拿本票到家裡討債,「討到我家破人亡」。
簡碧燕曾滿身是血向警方求助,但因認為對方背後勢力太大,逐漸陷入「求助無門」的絕望。毆打、限制行動、羞辱、裸照與本票威脅交織,讓她認定自己已沒有退路。
凌晨槍響穿腦斃命 不倫情仇徹底斷開
2005年10月27日凌晨,陳志昇酒後帶著改造手槍與子彈,前往簡碧燕位於嘉義的租屋處,簡女向其表示有意到pub找工作,引發陳的不滿,雙方發生爭執。
陳志昇熟睡後,簡碧燕拿起手槍,近距離朝陳志昇右耳上方開槍,造成陳男嚴重腦內出血死亡。槍響過後,兩人的愛恨情仇就此徹底斷裂。
犯案後她寫下八字求「黃泉相會」 吞藥割腕獲救
判決資料記載,簡碧燕在開槍前,曾以針筒將農藥注入陳志昇手臂;犯案後換上紅衣,在死者右腳底寫下自己的姓名與生辰八字,企圖殺人後自盡、與男友到陰間相會。
簡碧燕行兇後,隨後吞藥、割腕,最後被房東發現送醫救回,讓這起案件從情殺案,進一步揭開長期暴力、控制與輕生念頭的連環悲劇。
法院判14年 精神耗弱無病史未獲採信
嘉義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簡碧燕曾主張具有家族性精神疾病、犯案時精神耗弱,但法院未予採信。判決指出,她沒有相關就醫病歷,案發後仍能處理槍枝、配合警方尋槍,輕生獲救送醫時神智也清楚,因此不足以證明具有精神耗弱狀態。
司法資料同時認定,陳志昇生前確有多次毆打簡碧燕的情形,案發當天又攜槍前往租屋處並與她發生爭執。後續犯罪被害人補償案件也認定死者對自身遭害具有可歸責事由,遺屬扶養補償金額遭大幅酌減。
往事經田調再次曝光 成《陽光女子合唱團》創作原型
簡碧燕入監服刑後,開始寫歌、寫小說,把長年壓抑的情緒轉成文字。她曾說:「很多悲傷、很多痛就用創作去抒發,當我歌寫完,負面的東西轉正,瞬間就不見了。」服刑期間,她多次獲得文學獎肯定,也累積上百首創作。
服刑9年假釋出獄後,簡碧燕仍持續創作,她的往事經田調成為電影《陽光女子合唱團》的創作原型參考,看著演員何曼希身穿紅衣槍殺男友的片段,她直言:「就是我,就是我的故事。」
多年後回頭看,簡碧燕沒有否認自己的罪。「我這個做法是不對,但我當下沒有更好的選擇了。」她認為,如果當年的自己思想更健全、不再迷戀「兄弟」與虛榮,也許一切不會發生;如果能在愛恨糾纏太深前選擇離開,也許不會走到無法收拾的局面。
槍響切開人生 從受困暴力牢籠到文字重生
從19歲愛上「大哥」、21歲入獄,到30歲假釋重獲自由,簡碧燕的人生被那聲槍響切成兩半。前半段是霸凌、暴力與恐懼,後半段則是鐵窗、文字、反省,以及重新學會靠自己活下去。
她曾以為「大哥」能替自己擋住風雨,最後卻發現,真正困住自己的,正是那段關係。她沒有否認槍殺男友的錯,也沒有讓自己永遠停留在受害者的位置。服刑期間,她拿起筆,將傷痛寫成歌、寫成故事,還成功拿獎,讓文字成為療癒自己的出口,用行動重新找回人生的方向,試著為自己重新活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