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稱營業修繕損失大 提數據求償313萬元
判決指出,洪淨於2024年5月21日持菜刀、水果刀搭上台中捷運,沿車廂隨機揮刀攻擊乘客,造成系統單線雙向運轉3小時46分、列車延誤4小時1分30秒。捷運公司因此主張營業、修繕、加班及心理諮商等損失,共求償313萬1328元。
法院認定,事故確實足以影響乘客搭乘意願,但從運量數據來看,事故後下降僅維持兩天。5月23日起,日運量已超過法院推估的平均值3萬7176人次,24日更高於事故前;加上5月運量較去年同期增加40萬3434人次,難認事故讓運量一路跌到6月底。
法院對比運量落差 「運量不跌反升」僅准賠26.3萬元
因此法院未採捷運公司以事故前後各1個月總運量差額計算284萬5326元的方式,改以事故當日、翌日的運量落差計算,認定票收損失僅4萬3458元。另車門及車廂損壞准賠10萬8569元、加班費9萬5949元、員工心理諮商費1萬6000元,但2990元慰問金及禮盒費則不予認列。
最終法院判洪淨應賠26萬3976元,另加自2025年3月20日起、年息5%利息,其餘請求駁回,訴訟費用則由被告負擔9%、其餘由捷運公司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