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三峽區某砂石場暨預拌混凝土製造廠,近期有頻繁的異常車輛進出,涉嫌違法收購及處理營建剩餘土石方。刑事局偵七大隊專案小組現地蒐證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砂石車司機皆未隨車攜帶合法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許多司機甚至拿著其他場區的聯單「掛羊頭賣狗肉」,將從新北市新店區某住商大樓新建案產出的營建廢土,直接載運至該三峽砂石場違法堆置,藉此省去進入政府核可之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土資場)的高昂費用。
檢警調查發現,負責土方運輸承包的土方工程公司負責人60歲林姓男子,一方面向建商收取高達2161萬元的土方處理費,卻未將土方運往合法土資場,先省下550萬元的規費;另一方面,林男又雇用運輸車隊將這批廢土載去賣給57歲羅姓男子的砂石廠,額外再賺取62萬料費,兩頭剝皮、獲利極為豐厚。自今年4月起,累計分267次傾倒7000多公噸廢土。
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蒐證,於今年7月上旬見時機成熟,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發動同步搜索。警方兵分多路前往建案工地、砂石場、建設公司及運輸車行等據點,一舉拘提砂石場廠長羅男、土方開發公司負責人林男、運輸車行業者楊男(42歲)、吳男(42歲)及黃姓(29歲)、劉姓(35歲)等13名砂石車司機,共計17名嫌犯到案。
警方搜索查扣工程合約書、場地臨時借用契約書、進貨統計報表、應付帳款明細表等財務會計資料,以及電腦、手機等關鍵贓證物。警方進一步分析扣押資料發現,土方承包商與砂石場為了規避查緝,還刻意簽立「場地臨時借用契約書」,全案警詢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