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女童求助無門!葉元之稱「沒被性侵」引眾怒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日前揭露,該名10歲女童的母親長期在家從事性交易,女童也疑遭母親的客人多次性猥褻;然而2025年12月底報案至今已超過240天,女童今年6月便明確表達「不想住家裡」,8月中旬更發生自傷事件,但北市府卻始終未協助安置。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在政論節目談及此事時,稱北市府「不是240天不作為,然後呢也沒有性侵害,那個議員講說性侵害,這個根本沒有。你怎麼可以拿沒有的事情講到那麼嚴重?」一旁的公民老師黃益中聽不下去,當場反駁該猥褻案早已被起訴;葉元之則堅持「事情要講得比較精準」。
葉元之喊冤指網軍操作!主播吳安琪拋逐字稿開嗆:道歉很難嗎?
面對各界輿論,葉元之28日透過臉書喊冤,聲稱自己當時指「沒有被性侵」的對象是「長女」而非10歲女童,更未說過「性猥褻沒那麼嚴重」,痛批是網軍政治操弄。葉元之隨後更 Call-in 至直播節目澄清,卻遭主播吳安琪現場回擊「不管是長女或10歲女童被猥褻、性侵,你都不覺得這件事情你不該辯護嗎?」
吳安琪隨後更在Threads上貼出節目逐字稿影片,強調整段話完全沒有斷章取義,描述的就是該名10歲女童,怒嗆葉元之事後硬凹,「道歉很難是不是?還是不夠冷血不能加入國民黨?」
周軒搬法條打臉!「強制猥褻」依法就是性侵害
葉元之的言論也在社群上引發法律界與網友的撻伐,政治工作者周軒就表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指出,所謂性侵害犯罪,明確包含了《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第225條乘機猥褻罪以及第227條對未成年人為猥褻罪等罪名。
周軒表示,在法律上「強制猥褻」本來就屬於性侵害犯罪的一環,立委竟然連《刑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基本常識都沒有,還稱「只是被猥褻沒有被性侵」,痛批他竟將慘絕人寰的兒童受虐悲劇輕描淡寫,還錯誤引用,直言實在缺乏做人的道德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