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毛毛於2024年在網路上結識小貓,同年8月25日兩人前往台中梨山旅遊,期間毛毛趁機偷看小貓手機,並翻拍其私密性影像存入自己手機中。事後,毛毛展開猛烈追求卻慘遭打槍,加上兩人因故撕破臉,小貓毅然決定將他封鎖拒絕聯繫。
被封鎖的毛毛惱羞成怒,自同年9月13日起,開始長達數周的瘋狂騷擾,他先是闖入小貓住處樓梯間,在大樓內以台語大聲辱罵「炭甲查某」,4天後又帶著中秋月餅禮盒硬塞在對方門口,甚至掏出黑色奇異筆,直接在小貓的汽車與機車上大肆塗鴉,寫下「北港香爐」等極具侮辱性的字眼,前後騷擾多達4至5次。
社區中庭失控咆哮:妳就是出來賣的!再甩私密照恐嚇
同月19日,毛毛再度硬闖小貓住處社區按門鈴,見無人回應,竟直接在中庭當眾大吼,「妳就是一個出來賣的啦,囂張什麼東西啊!」 隨後更將當初偷拍的私密照傳給小貓進行精神威脅,小貓長期生活在恐懼之中,深怕遭遇不測,最終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提告。
面對檢警調查,毛毛矢口否認犯行,甚至理直氣壯辯稱,自己只是向小貓討要1300元債務,但對方當時卻把錢直接丟在地上,他自己撿起來,覺得對方行為已嚴重羞辱到他的人格,懷恨在心才會進行報復。
辯稱被扔錢才報復!法官痛批「不理性」判刑8個月
法官審理後認為,毛毛身為智識成熟的成年人,遇到感情生變或爭執,竟不以理性、和平態度處事,僅因私怨就多次騷擾小貓,無故侵入住所、毀損車輛還重製性影像,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財產亦遭受損害。
考量毛毛雖坦承侵入住宅、公然侮辱、毀損及未經同意重製性影像等犯行,但仍矢口否認跟蹤騷擾,且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和解,法官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3個月、毀損罪判處5個月、無故重製他人性影像罪判處3個月,合併應執行8個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