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油品檢出苯駢芘標準為2.0μg/kg,本月29日,永利油廠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販售之「特級胡麻油」驗出2.9μg/kg不符合標準,衛生局接獲通報後,即於當日及31日,會同食藥署前往稽查。
經查,該批問題油品由「福壽100%芝麻油」及大豆沙拉油混合生產,共859.2公升,不過已全數攔截未售出,而同批原料也以不同比例混製成「金葫蘆特級胡麻油3L」及「好時來小磨香油3L 」兩項產品,合計生產630罐,其中283罐已售出予散客,其餘均未販售並予以封存。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若曾購買到問題批號之產品請立即暫停食用,相關退換貨資訊可電洽永利/辰邦公司聯絡專線:02-85213811。另針對本次檢出苯駢芘檢出異常,已通知原料油廠所轄衛生局進一步釐清。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並預防性下架相關疑慮產品,並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可以同法開罰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