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畢業於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並取得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碩士和博士學位。1999年返台,先至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學系擔任助理教授,也在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2001年,回到母校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任教,至2004年升等副教授;隔年也就是2005年,翁曉玲轉往清華大學,由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暨科技法律研究所合聘。
2025年11月,曾傳出翁曉玲遭清大科法所「解聘拔掉」的消息。事實上,清大校方說明,翁曉玲是由通識教育中心主聘為專任教師,過去以「合聘」方式兼任科法所教師。近年來,科法所專任師資人數已穩定成長,教師專長也涵蓋多元領域,基於整體教學及人力配置考量,決議於去年聘期屆滿後,翁曉玲已不在合聘師資名單上,但她仍是校內通識中心專任教師。
檢視翁曉玲的學術成就,在職等方面,1999年她進入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學系擔任助理教授;5年後,2004年在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任教時升上副教授;2005年受聘至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後,逾20年來一直是副教授職等,未再往上升等為教授。
依照台灣大學教師升等規定,取得副教授證書後,需任教滿3年以上,並累積足夠符合學校升等標準的學術成果,以及教學與服務績效,才能提出升等教授的申請。
根據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網站公開的翁曉玲論文著作資料,近年來,翁曉玲的學術產出,主要集中於專書章節、研討會論文、政府委託研究計畫以及大量發表於報章媒體的時論短評。正規具匿名審稿機制的TSSCI期刊論文相對偏少。
檢視翁曉玲的學術論文著作,最近一篇獲得TSSCI的論文,是發表於2007年的〈從水土保持觀點檢討我國山坡地管理法律政策與違規處罰實務〉,距今已有19年,在此之後的公開履歷中,未再有新的TSSCI期刊論文產出。
另一方面,在學校行政上,翁曉玲曾在2018年2月至2024年1月擔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根據一名曾與翁曉玲共事的清大兼任教師透露,翁在行政作業上對待他和其所開授的課程是公平且友善的。
這名兼任教師告訴《鏡報》,過去他在校內申請小型教學補助計畫,無論是赴校外教學,或是邀請來賓演講,從未感受到翁曉玲對他有任何不公平的對待,或有任何事前審查及刁難。
對於翁曉玲在校園的為人處事,這名兼任教師指出,翁曉玲平時態度客氣,行政作業上的表現則是中規中矩。後來翁進了立法院,開始爆發爭議言行,做事手段也有點激烈,這倒讓人有點意外。
這名兼任教師說,翁曉玲有「大中國思想」的親中立場,過去其實有跡可循。他和翁曾在辦公室聊過中天被NCC撤照的議題,當時翁堅持覺得這是傷害言論自由,讓他隱約察覺翁有特定的意識形態。
至於翁曉玲的教學方式,該教師則說,學生的感受很主觀,大家都不太一樣。他曾聽說有些學生轉述翁上課都在念投影片的文字,但他也看過有學生在他們共開課程的課後意見回饋上表示「非常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