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王男為屏東人,他隻身北上前往嘉義打零工,但平日四處借錢,其中林男也是其債主之一,雙方因此產生財務糾紛,沒想到王男除了欠錢之外,竟然還把主意打到對方女友身上,竟邀林男女友發生性行為,引起林男強烈不滿。
因此,林男在上月中旬夥同33歲王姓女友,找來32歲陳男、33歲辛男、37歲劉男、30歲林女、24歲潘男及17歲曾姓少年等人,將王男拘禁在租屋處凌虐,不但在其身上淋酒精點火,甚至用卡式瓦斯爐加熱烙鐵後,反覆在王男腹部及私處烙燙,造成對方全身嚴重燒燙傷,手段極其殘忍。
王男遭凌虐後陷入昏迷,林男等人誤以為對方傷重死亡,驚慌之下把人載往大林鎮一處偏遠的產業道路,隨意丟棄在草叢內,隨後眾人隨即逃離現場,所幸後來有人發現王男,趕緊報警將他送醫治療才撿回一命。
警方事後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鎖定8人身分後,先於8月27日在大林、民雄查獲林男、王女及陳男,查扣犯案工具,隔日再於大林查獲辛男、劉男,最後在昨日於高雄、屏東將林女、潘男及曾姓少年拘提到案,並起出空氣長槍2把,警詢後將8人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等8人均涉犯重傷害未遂、殺人未遂及加重私行拘禁等罪嫌重大,其中林男、王女、陳男、辛男等4人遭聲押禁見,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4人確實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裁定羈押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