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今年6月8日偵結起訴高金素梅等24人,檢調認定高金素梅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詐欺取財罪及《醫療器材管理法》,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薪資與加班費高達787萬元,對其具體求處12年6個月以上重刑。而被視為高金「大腦」的核心幕僚張俊傑,更被控涉入詐領助理費、十一影像公司驗資不實、詐領多族群協會補助款及違法進口快篩等多項罪名,個人犯罪所得高達1518萬餘元,遭檢方重求刑16年以上。
今日庭訊中,張俊傑的委任律師李岳洋直言,國安局早在2013年就對相關被告展開監聽,直到今年才以貪污罪名發動搜索與約談。調查局國安站發動偵辦前,甚至刻意去函國安局確認譯文具備證據能力,律師團已當庭向法官聲請調閱台灣高等法院認可該監聽合法的公函等資料。
律師洪維駿更指,辦案人員今年2月10日大批提示監聽譯文給共犯,但依法「國安監聽」應僅限於國家安全預警,且有定期回報義務,「怎麼會從14年前開始監聽,連續聽了十幾年後,才終於蒐集到貪污證據?」質疑檢調蒐證程序有重大違法疑慮。承審法官林承歆已將律師團的主張加列於庭前整理的爭點之內,容後處理。
張俊傑起訴移審後以1000萬交保並接受科技監控,今日以狀答辯表示,除了詐領公費助理費所涉的貪污罪名外,其餘罪名均認罪,並辯稱部分公費助理薪資是給自費助理用於國會辦公室相關支出。目前案內多名被告已對違法進口快篩等輕罪認罪,法院預計於10月27日下午壓軸傳喚高金素梅出庭,展開正面攻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