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蔣萬安之子申請公費交換赴美的爭議的前幾天,媒體爆料,蔣萬安在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獲得1726萬多元選舉補助款全放進他的個人帳戶。對此蔣萬安並沒有否認,他說,一切都依法依規來申報,也經得起檢驗。
台北市投票數多,市長參選人的選票補助款動輒上千萬;也由於市長當選人往往眾所矚目,未來仕途看好,所以不管是否出自於當選人的本意,很少人會把數目這麼龐大的選票補助款納進自己荷包。陳水扁在1994年當選台北市長,共領取了1800萬的補助金,全數捐出成立福爾摩沙基金會;馬英九兩任市長共領了約5000萬,也是全數捐出成立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與敦安社福基金會;郝龍斌兩任領了4500萬,除用於選舉開支,上繳給國民黨中央,多餘的款項也是捐給社福弱勢。
唯一的例外是柯文哲,他在2014年市長選舉拿到2561萬補助款,當時的他還沒「劣化」,在結清選舉開支後,其餘款項全捐弱勢團體。但2018年選舉柯文哲拿到1741萬元,卻宣稱要「繳房貸」,全放進自己口袋。蔣萬安與柯文哲是唯二將動輒上千萬選票補助款納入私囊的台北市長當選人,只是,柯文哲是在案的貪污犯,蔣萬安卻是年輕俊帥,未來政治前途極為看好的明日之星,與之並列恐怕不是一個好消息。
政治人物如何處理選票補助款,不是一件大事,但卻是一件必須被謹慎處理的事。包含立委層級以下選舉的選票補助款多則數十萬,拿來選舉花用都不夠了,很少人會過問如何使用。但隨著單一席次公職人員選舉的票數越多,諸如總統、雙北、台中、高雄市長選舉補助款動輒上千萬,這個議題就越形重要。一般而言,大型選舉都是全黨總動員,選票補助款的第一要務是彌補選舉開支,感謝同黨同志,就算結清之後真的有剩,也都會選擇做公益或成立基金會。因為,這一票30元是選民對政治人物從政理念的支持,不能單純被視為政客的私人財產;明目張膽用選舉來賺錢,就算不違法,卻非常有礙觀瞻。
而蔣萬安的問題更複雜,因為他是台北市長當選人,在台灣,幾乎每一位首都市長最後都成為總統參選人。而當這些人往後參選總統時,昔日的選票補助款如何使用一定會被拿出來檢驗。別人的選票補助款是捐給公益弱勢,或回饋給輔選自己的政黨或黨員,你的選票補助款是拿來給家裡的大寶二寶出國使用,甚或拿來還自己的房貸,這樣的作法如何端得上台面?氣勢上立刻矮人好幾截。
蔣得立申請北市府公費赴美,其實跟蔣萬安的選票補助款爭議一模一樣。這件事可能沒有違法,不過,台北市長的兒子申請自己父親監管的公費補助,這是教科書等級的利益衝突外觀,是十足的特權爭議。只是蔣萬安對此似乎完全無感,辯稱自己只是一個支持自己孩子追逐夢想的父親,實則忘記自己是一個必須支持所有孩子追逐理想的首都市長。更遑論,蔣得立的家境優渥,還擁有美國籍,相較於一般孩子,根本不缺北市府所提供的出國交換機會。
蔣萬安之所以會把1726萬多元選舉補助款放進自己荷包,原因之一是這筆錢得來太容易,讓他無所謂;原因之二是他認為這個錢本來就是他的,所以得之理所當然。不管哪個原因,都代表這位台北市長明日之星欠缺公共意識與政治敏感度,不知道自己身處在什麼樣的位置該做什麼樣的事。就如同在蔣得立的公費交換赴美爭議裡,別人在跟他談特權,他卻在跟別人講法律;別人在跟他談公平,他卻跟別人在談自己孩子的理想。官做得越大,對自己的標準卻越降越低。
蔣萬安顯然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政治人物,才會如此不顧觀瞻不計毀譽;這樣的人既不容易換位思考,也很難傾聽別人,所以常常會惹出公共領域的災難。國民黨支持者不要急著護短,反而應該慶幸及早發現他的短板,否則寵溺出另一個無能無感的未來領袖,那就悲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