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小黑與白白去年2月8日在住處發生爭執,不過小黑一氣之下直接拿酒瓶、酒杯打白白頭部,還向她揮拳、腳踹,並揚言「汽油桶我拿出來了,我現在要炸了」、「槍啊、砲彈,我都準備好了,一起燒啊」。
事後,白白到醫院處理傷口,經醫師診斷發現頭部鈍挫傷、腦震盪、頭部及肢體有多處挫擦傷等傷害,白白因此心生畏懼,經過報警處理,該起家暴事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不過小黑表示,雖然他有推白白,但「沒有打她,是她自己拿酒瓶敲自己的頭,我也沒有說要拿汽油桶、槍砲出來」;然而根據國軍桃園總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新竹國泰綜合醫院診斷證明書,均可證明傷害之事實。
法官並指出,白白提供之現場錄音檔案,可以證實發生時間、地點,同時發現小黑過去已有毆打之家暴行為。檢方認為,小黑一再因細故對白白施暴,犯後又狡詞否認,足認犯後態度不佳,並無悔意,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法官認為,小黑仗著酒意恫嚇還家暴白白,然而其事後已改口認罪並賠償損害,考量其高職畢業現為職業軍人、月入約6萬餘元、無家人須扶養,經審理後,將他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女友實施家庭暴力,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