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魏男為搬運工,他在案發前因工作不順,包括搬運飲水機時遭燙傷、送貨時遭家犬攻擊等,與同事間又偶有爭執,導致不斷換工作而心情低落。
案發當晚,魏男與家人吵架後在家飲酒希望借酒澆愁,沒想到酒後他卻騎乘機車外出,在三重力行路1段一帶自撞安全島,不但肋骨斷了3根,還因為擔心酒駕刑責,所以在警方到場實施酒測時,選擇拒測,當場被開單裁罰18萬元。
乖乖繳了8萬 工作中斷沒錢繳
魏男遭裁罰後,原已於移送機關辦理分期,每期繳納1萬元,但因為工作不穩導致收入中斷,在繳了8萬元之後,便未再繳納,剩餘10萬元在今年8月間遭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寄發傳繳通知,命其於9月22日以前繳納,其配偶得知後,才趕緊代其前往向書記官說明,並辦理分期,聽聞魏男境況後,書記官同意分期,並請配偶轉告魏男,日後切勿再酒後駕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