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出,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自115年7月1日起,一般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月由5萬元調高至5萬4000元;原住民族地區則由6萬元調高至6萬4800元。
內政部續指,議員助理補助費依比例調增約4.65%,並加計一名辦公室主管每月2000元後,直轄市議員助理費總額每人每月由32萬元調高至33萬6880元,縣市議員則由16萬元調高至16萬9440元。上述各項費用明年1月1日起,將再隨同軍公教待遇調增4%。
內政部表示,相關費用依法應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但考量今年度預算已編列完成,為協助地方順利落實政策,行政院特別將所增經費約3億元納入115年度中央政府追加預算案及特別統籌稅款。內政部進一步表示,本次追加預算經立院通過後,將配合軍公教調薪時程公告,也請地方政府預為因應116年度所需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