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為隸屬運動部監督的行政法人,主要肩負推動台灣運動產業升級與永續發展之責。該中心於2025年10月啟動籌備,並甫於今年(2026年)2月1日正式營運,核心使命包含串聯政府與民間資源,推動跨域創新、運動場館普及化、賽事產業化及競技運動職業化。然而,正式營運僅半年的運發中心,如今卻傳出高階主管的勞資糾紛。
根據《鏡報》取得的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公告,發文日期為9月4日,主旨為「有關本中心賴才雅主任秘書職務異動一案」,並援引中心8月20日相關簽核辦理。公告指出,中心於2027年度核定執行「藍旗精神導向的智慧海岸環境與遊憩安全之整合科技計畫」,計畫金額達新台幣1.039億元,執行期間自2027年1月起、為期4年;此外,中心也已承接運動部產業及科技司辦理的運動產業ESG計畫。
為推行上述大型計畫,公告提到,考量賴才雅到職前已在工研院、商研院有多年執行政府計畫經驗,中心為借重其專業,自9月1日起將其調任為「專案辦公室主任」,擔任ESG計畫主持人暨海洋科技計畫總PM,統籌兩項計畫推動與執行。賴才雅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護理學博士與公共衛生碩士學位,進入運發中心前,曾任商研院運動與健康智慧服務研究所所長,並在工研院生醫所、服科中心等單位擔任要職十餘年,長期負責國際鏈結與專案推動,亦曾外派擔任工研院荷蘭辦公室負責人。
然而這項職務異動並未獲得賴才雅本人接受。《鏡報》獲得她在公告發布後寄出的給運發中心同仁的內部Email,在信件開頭便強調針對當天下午5時02分發布的職務異動公告,「為免生法律誤解」,正式提出嚴正的三點聲明異議。
賴才雅在聲明第一點即以「全面拒絕違法調動,絕無默示同意」為題,表示自己受聘擔任的是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主任秘書」,「從未同意轉任任何非編制之專案職務」,但中心當天逕行公告將她調任專案辦公室主任,已實質剝奪主任秘書職權,她因此認定屬於「重大不利之違法調動」。
聲明第二點則強調,雙方的職務爭議目前已進入勞資調解程序,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已排定9月23日召開調解會議。賴才雅援引《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規定,主張爭議期間資方不得對勞工採取不利行為,「貴中心明知調解在案,竟強行決行公告調職,係公然違法,本人依法不予接受。」
除了調職爭議,賴才雅在聲明第三點中對「專案辦公室」的設置提出質疑,「公告所載的『專案辦公室』,在經運動部核備及送立法院備查之法定預算書組織規程中根本不存在」;並進一步主張資方:「繞過董事會實質審議擅自發布非法編制調令,自始無效」。
對於中心已發布的人事安排,賴才雅在信件中也展現強硬態度,明確表示自己將「持續於10樓主任秘書辦公室克盡職責,依法執行主任秘書之職掌」,同時要求中心立即撤銷相關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兩份文件對這項人事安排呈現截然不同的立場。中心公告將此次異動定位為考量賴才雅多年豐富的行政與專案執行經驗,為推動ESG及海洋科技計畫所進行的職務安排;賴才雅則主張自己從未同意轉任,並認為新職務不在正式組織規程之中。
此外,中心公告於9月4日發布,卻載明賴才雅「自9月1日起」調任專案辦公室主任,而公告所援引的相關簽核日期則為8月20日。這項人事安排實際決策及通知當事人的時間,以及雙方在公告發布前是否曾就職務異動進行協商,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